很少對社會新聞會大肆評論,但「酒駕這檔事」真的很令人不開薰!
【 酒駕肇事,害人害己】
【 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】
這幾句話從小被當成標語看到大,呼口號呼習慣了真的以為他只是標語嗎!!!
現在電視新聞節目真的是有妙,整段都在講同一個主題,像是之前的軍中煉獄,酒駕殺人...
殺人這兩個字很重,但酒駕真的是... 很多都是開車的沒事,被撞得本人及他的家人們人生就此崩潰。
看了這節目(雖然有點可怕...)
真的覺得台灣法律針對酒駕發生事情這類案件,根本等於沒逞罰到呀~
闖紅燈讓人丟掉性命,竟然只罰了「闖紅燈」的 NT. 1200 ?!
是有沒有搞錯呀~~~ 酒駕竟然與交通罰單劃上等號 ?!
甚至有人證、有物證(監視器),還可以認定無法成為證據,而不並列採用 ?!
兇手(不好意思我激動了些...)繳了「罰單」繼續逍遙過人生,而被害者及家人卻是一輩子的痛!
再者,兇手毫無悔意... ?!
誰能接受 !!!
這類案件多到不行,在法律上卻停滯不前,承辦員警、檢察官、法官... 若無其事 ?!
只要其中一層出了問題,甚至很多案件是從頭到尾都有問題,卻整天要人民相信國家,相信政府,相信法律,相信警察。
試問,如果今天是你身邊的親人,會這麼輕率的處理嗎...
不曉得為什麼,這幾年真的很明顯感受到台灣的停滯不前,甚至有很多時候是倒退幾十年的...
也許人害怕改變很正常,但現在已經是2016,新一代的年輕人都願意出聲,卻必須悶在迂腐的老一輩自以為是的規範底下,等待時間到了才有機會,真的很可惜!
全世界很多國家,不要說遠方的歐美國家,就說鄰近的日本、泰國吧 (下方兩圖是擷取網路新聞)
【 酒駕肇事,害人害己】
【 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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